成交通知书
眉山市东坡区博扬广告装饰印务部:
你方于2024年9月30日所递交的“2024-2025年度非定量货物采购广告印刷品类(第二次)”响应文件已被我方接受,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,基准价下浮为1.5%(开票税率3%)。请你方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我方签订合同。
特此通知。
眉山岷江东湖饭店有限公司
2024年10月9日
眉山市东坡区博扬广告装饰印务部:
你方于2024年9月30日所递交的“2024-2025年度非定量货物采购广告印刷品类(第二次)”响应文件已被我方接受,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,基准价下浮为1.5%(开票税率3%)。请你方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我方签订合同。
特此通知。
眉山岷江东湖饭店有限公司
2024年10月9日